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介绍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为了加强国际税务合作,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或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自2006年6月12日起施行。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为了加强国际税务合作,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或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自2006年6月12日起施行。
自动情报交换,是指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之间根据约定,以批量形式自动提供有关纳税人取得专项收入的税收情报的行为。专项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薪金,各类津贴、奖金,退休金收入;佣金、劳务报酬收入;财产收益和经营收入等。?自发情报交换,是指缔约国一方主管当局将在税收执法过程...
我国国际税收情报的使用规定主要体现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制定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国税发[2006]70号)。该文件第五条规定“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第八条规定“除缔约国双方另有规定外,情报交换的范围一般为:(一)国家范围应仅限于与...
【法规名称】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颁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日期】2006-06-12【实施日期】2006-06-12【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 有效
审核三类情报是否满足收集或调查的要求,包括信息是否完整、特别是收集或调查的事项和年度是否明确,线索是否清晰,是否有本规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等。对自动情报,应将其转换为可识别的格式,然后按不同地区对情报进行分类和统计,并登记入册。具备使用、查处与互相交换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