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在季度申报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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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3月6日制定并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取得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与预售收入相关的期间费用和税金。预计利润率里已经考虑了期间费用和税金,预缴时不的扣除。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欢迎再次咨询!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营业税,是在房屋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预收到业主的房款的时候:按季度纳税,因为国家税收采取的方式是预征,也就是房地产企业在有预售收入的时候,不但要按预收房款的5%交纳营业税;同时也要按应交营业税的7%交纳城建税;按应交营业税的3%交纳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的2%交纳地方教育...
一是隐匿预售房款。房地产企业在季度所得税申报时不合规,预售房款未足额记入“预收收入”,而是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或记入“短期借款”等科目,账面不反映收入,且未开具“房地产开发销售预售款凭据”。同时预售房款未按规定及时申报预计利润,或擅自降低预计毛利率。二是隐瞒销售收入。比如与销...
房地产营改增后,预售产品时预收房款,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交时,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预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比如地级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三季度预收售房款100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三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1+11%)×10%×25%=22.52万元 (其中的毛利率依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
没有开票不一定可以零申报,因为房地产企业虽然没有开票但是可能会存在预收房款,存在预收房款就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预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还可能会存在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对于第4行的利润总额,你需要直接填写这个季度的利润总额。请确认你的企业类型,如果是普通企业,此栏通常直接录入当季利润总额。切记,对于预收收入的计算部分,通常会在申报表的后续行次进行处理,一般不需要在此行额外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符合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