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作为计算扣除费用的依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如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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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房地产企业预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按照通知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利润,按月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按照实际预售收入填写“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预售收入扣除预售收入与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后的差额,填写“主营业务成本”,那么,按照收入计算扣除项目,以预售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金额。
业务招待费定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3步法” 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表“3做2不做”: (1)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所以利润总额中已经扣除了企业的期间费用。
您好! 这个是可以的,没多大影响 望采纳,谢谢
计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润总额)*25%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提前预缴的税率是25%。房地产预缴所得税主要考虑预缴的毛利率,缴税款=毛利X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
1、营业税=预收款金额*5%;2、城建税=营业税*7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企业所得税:预收收入按开发项目的分类,按计税毛利率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