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名称不对应,实际为同一产品,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名称不对应,实际为同一产品,该如何处理?
  • 这样是不可以的,入库和出库必须是一致的,同时销项进项也需要一致,若不一致,会有虚开发票的嫌疑,而且这个国家税务总局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建议你叫对方公司作废重新开正确发票,
  • 不能,得按具体商品各你开。
  • 进项发票的名称,与消项发票的名称不一致,是允许抵扣的。比如:采购进来的是某原材料和半成品,但通过加工後生产出的产品再销售出去的货物名称必然会有变化,还有其他的直接和简接费用,因此,立法上不能机械性的规定进项的货物名称一定要与销售货物的名称一致才能抵扣。但是,商业企业单一货物的专营业务的...

  • 只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相关,就可以抵扣。例如电脑的生产商,其进项(外购的原材料)一般是内存条、硬盘、主板、光驱等,而销项(对外销售的商品)就是“电脑”,进项、销项的名称也是不一致的,但也能抵扣。

  • 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

  • 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货品名称不一致是可以的,原因分析如下:1、对于生产型企业,进项发票上的货品是本单位从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其他初级产品、辅料、燃料和动力等,销项发票上的货品是本企业进行生产加工后完工的产成品,二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只有企业多余的原材料出售时其销贰发票的货品才会与...

  • 进项和销项不是一个品名,该进项票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抵扣的,进项和销项并不要求一定是一个品名。比如生产型企业,购入的是原材料,生产销售的是产成品,那么进项和销项肯定不一样。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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