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而对方已去国税局认证了,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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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 要看购方抵扣了没有.没抵扣就简单了,把发票复印、销方写个说明交给税务所自己的专管员就没事了。抵扣联退还给销方。销方重新开具发票即可
- 若对方已认证了,就不能再作废了,报税时可以存根联补录
- 冲红字,我们这边要先去税务局申请的,不知要不要,还是先税务局问一下吧。
对于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对冲,而非直接作废。根据 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当月开具了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可以立即在开票机上进行作废处理。但如果是隔月才发现错误,则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对冲,而不能直接作废。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解决 “作废”只针对本月发票的错误处理
法律分析:(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2)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
上个月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经无法作废,只能开红字发 票冲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 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睁拍谈具体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