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月开的这个月作废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月开的这个月作废怎么处理
  • 记住:当月作废,隔月红冲。
    需要开红字申请单。
    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16-07-20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 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 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月开的这个月想作废的话
    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解决
    “作废”只针对本月发票的错误处理
  • 开票日起90日内开红字发票
  • 可以做账,但不能抵扣入账。 当月认证,必须当月申报抵扣,当月未抵扣,不得抵扣,除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外,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是当月认证,下月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

  • 法律分析:上个月的专票这个月不可以作废。发票是一种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开具的当月可以作废。作废后可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跨月了就不可以作废,如果是普票只能先开具红字发票冲红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专票开红字要先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审批...

  • 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即可。上月的发票本月1日认证,进项税直接记入本月“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的借方,抵减本月以后的销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

  • 这样做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确保财务部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账务处理,包括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录入财务系统;二是给予销售部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销售记录的更新和整理,以便与采购部门的进货发票进行匹配,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注意不同发票类型(如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下个月收到账款时:应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你要记住一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此笔收入实际上是你开具发票那个月就已经形成这个月的收入了,所以要在这个月就确认,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核算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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