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税收制度

唐朝税收制度
  •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亦有一说因其分为户税、地税两项)。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 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 唐朝的税制是:两税法。“两税法”是唐朝时期的一种税收制度,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杨炎建议提出的,因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于公元780年正式颁布施行。它的出现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使古代赋税制度出现了“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的转变,同时也使封建...

  • 两税法 两税法是唐朝中叶实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自唐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均田制度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

  • 地租:唐朝地租制度分为农田地租和城镇地租两种。农田地租是由土地所有者向政府交纳的税款,占政府总收入的70%以上。城镇地租是由城镇居民向政府交纳的税款,主要来自商业和手工业。农业税:唐朝的农业税分为田赋和钱赋两种。田赋是按照农田的面积和收成收取的税款,占政府总收入的20%左右。钱赋是按照农田...

  • 唐朝的赋税制度主要基于土地持有情况,分为正税和杂税两大类。正税包括土地税、人口税以及各种劳役。土地税根据土地面积和质量征收,人口税则依据每户的人口数量。劳役则是根据每户的劳动力数量分配的。杂税则包括商品交易税、关税等。唐朝实行的租庸调制,通过土地和人口作为税收基础,形成了一套相对公平的...

  • 两税法是唐朝时期的一种税收制度。两税法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杨炎建议提出的,因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在唐朝中叶,由于均田制的逐渐废弛,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也难以为继。封建大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