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员工班车发生的油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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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班车用于接送员工,相关支出属用于集体福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税法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友情提示:购进的班车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税法依据:除以上第十条外,另外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1、班车用于接送员工,相关支出属用于集体福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2、税法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友情提示:购进的班车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从上述可以分析出,贵公司接送管理人员上下班时所消耗的汽车油费是属福利或个人消费,若你公司的车是专门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其油费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其实可以变相操作,你们公司所耗油在处理时可以处理成为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接送客户、到外地出差等形式都可以),这样其增值税进项就可以抵扣了,再说...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
即税法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没有明确列举不能抵扣的,则允许抵扣。而企业拥有的接送员工的通勤班车,从字面上理解已属于规定中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内容,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在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 策2009年11月答记者问中也提到,尚未实...
企业购买的大客车专用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购买大客车以及发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进项税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