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货物进项税额抵抗吗?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用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有增值税销项,那么进项可以抵扣。
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
拓展资料: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对于自产产品的视同销售是否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
《财政部关于将自己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
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
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计入相关的科目。
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收入确认包括以下5个条件:
⑴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⑵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对于上述8种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对照销售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其中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和捐赠这两项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
对于新税法下的视同销售业务(如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此类业务不能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其他情况应一律确认收入。 - 市场货物进项税抵抗什么?一般情况下,进项税和出项是应该要平衡的
- 销售自产货物进项税额,这个应该是不能够进行抵扣的,因为你销售的是自己,所以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
- 可以抵扣的。自产货物的价格按照进货原材料价格为基数计算。
-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时即知不得抵扣,也应当先认证、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
- 销售自产货物的公司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
用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有增值税销项,那么进项可以抵扣。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
1、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3、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剔除后的余额,抵减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企业,在一个自然季度内未抵扣完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报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退税;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销售额50%以下的企业,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须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不得办理退税。抵、退税具体计算步骤及公式为:...
自产自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税法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自产自用能否抵扣进项税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1、税法规定:自产自用应视同销售,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同时允许抵扣外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进项税。因此,...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作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当然可以抵扣。《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