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
    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上述优惠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四、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主体企业应符合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条件,且能够对该项目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五、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六、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七、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范围和条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二条执行;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中“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调整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第(三)项中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比例由“不低于5%”调整为“不低于2%”,同时企业应持续加强研发活动,不断提高研发能力。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管理问题,按照财税〔2016〕49号文件和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 一、核心政策概述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或减按15%税率征收。
    根据政策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即按12.5%征收)”,优惠期五年;而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惠期长达十年。
    二、“两免三减半”适用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符合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条件更为严苛。
    三、“五免五减半”适用情形
    “五免五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相较之下更为严格,毕竟政策优惠力度更大。“五免五减半”政策主要适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2017年12月31日前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至期满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期不满15年的该类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同样也有税收优惠,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期满为止。由这两条适用情形可见,随着技术的发展,政策对新设集成电路企业的要求也逐渐变高,不断激励企业变得更强。
    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条件
    2012年印发的政策对两类企业均形成了一系列认定条件。而2016年5月政策发布之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应满足的认定条件需以本次政策为准: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 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
    (6)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法定税率是25%,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具体来说,“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三年按12.5%的税率征收,优惠期为五年。而“五免五减半”政策则是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或减按15%税率征收。根据政策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所谓“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即按12.5%征收)”,优惠期五年;而政策,即“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

  • 集成电路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6英寸及以上硅单晶材料生产的法人单位。这些企业需具备与集成电路生产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包括生产经营场所、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其生产流程需遵循集成电路产品生产的标准流程和管理规范,确保具备稳定的产品生产和质量保障能力。在...

  • 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大致有两类:一类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另一类是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企业。 两类企业想要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一方面要符合一系列企业认定条件,另一方面这些满足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还需进一步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形。 二、政策脉络 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由一系列集电产业方...

  • 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能享受的优惠及企业认定:进口优惠: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速折旧:生产性设备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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