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
  • 法律分析: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 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 第一条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 企业2023年12月31日新购置固定资产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该项优惠并未限定行业,所有行业皆可享受。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以选择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如选择一次性扣除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即可享受。1.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界定:单位价值是指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等...

  • 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紧密的关系。企业可以在当年采取税前扣除的方式进行减少纳税负担,同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可以进一步核算并结转税前扣除额度,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降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优惠企业税收政策。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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