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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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遗失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上报当地财政部门,然后依法登报声明作废。
法律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票据丢失的处理方式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者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未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丢失,需要上报当地财政部门,然后依法登报声明作废。已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的存根联丢失,需要上报当地财政部门,同时联系受票方提供复印件入账。已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的受票方丢失,需要到出票方查找存根联,复印后加盖出票方公章,才可以入账。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未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丢失,需要上报当地财政部门,然后依法登报声明作废 已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的存根联丢失,需要上报当地财政部门,同时联系受票方提供复印件入账。已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的受票方丢失,需要到出票方查找存根联,复印后加盖出票方公章,才可以入账。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
第一、四联双方入帐。\x0d\x0a3、如果是缴款单位第一联丢失,可以到收款单位复印存根或第四联,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后代替收据联入帐。\x0d\x0a4、如果是收款单位第四联丢失,可以凭银行进帐单记收入,注明收据号码备查就行。\x0d\x0a5、如果是事业单位空白收据丢失,则应登报挂失申明作废,并向...
遗失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原发放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财政部门,并登报公告作废。第十九条 执收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串用、 、买卖或者擅自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二)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三)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