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税率是多少?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税率是多少?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六款第二项:“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六款第二项:“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9〕...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第五条规定:“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

  • 油气田企业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其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3%;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其增值税适用征收率是3%(今年减按1%)相关规定: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于印发〈油 气田企 业增值 税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 税〔200 9〕8 号)...

  • 第五条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第六条 油气田企业与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移送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办法规定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生产性劳务(下同)。第七条 油气田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

  •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 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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