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
-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了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什么情况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对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6.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5.1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岁哦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鞥。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可一次性全额扣除)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小树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工厂购买的厂房和房地产 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虽然同属于不动产,但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上应区别对待。前者属于可以为企业长期创造价值、长期保持原有形态的实物资产;而后者在实质上则属于企业生产出来用于销售的产品,属性不同,对后者施行分年抵扣显然不合适,允许其一次性抵扣。
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以融资租入形式取得不动产,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况下均是分期支付的,因此租金对应的进项税也是分期抵扣的,没有必要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2年抵扣,因此,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
3、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建筑企业大多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一些临时性的简易设施,比如工棚、物料库、现场办公房等。临时设施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但存续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质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物更为接近,因此,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允许一次性抵扣。
来源于网络 - 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了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什么情况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对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读。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6.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5.1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岁哦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鞥。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三、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可一次性全额扣除)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小树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工厂购买的厂房和房地产 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虽然同属于不动产,但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上应区别对待。前者属于可以为企业长期创造价值、长期保持原有形态的实物资产;而后者在实质上则属于企业生产出来用于销售的产品,属性不同,对后者施行分年抵扣显然不合适,允许其一次性抵扣。
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以融资租入形式取得不动产,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况下均是分期支付的,因此租金对应的进项税也是分期抵扣的,没有必要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2年抵扣,因此,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
3、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建筑企业大多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一些临时性的简易设施,比如工棚、物料库、现场办公房等。
临时设施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但存续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质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物更为接近,因此,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允许一次性抵扣。
扩展资料: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从国内购入的还是进口的或是捐赠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范围要比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范围小,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2、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在东北地区试点行业以外使用的(包括在东北地区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
(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四)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照规定抵扣进项。
4、目前全国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在税务局认证,(不论是否抵扣),查验是否假票,可能该公司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比普通发票更易于鉴别真伪,而不一定是用于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
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了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什么情况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对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读。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6.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
在5月1日之后购房,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但是之前核发的房产证还是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 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
分为两种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如果是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者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税率是11%。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