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财税热点问题及相关回答

分享财税热点问题及相关回答
  • 1.怎么确定一个人是否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
    答:可以按照这个原则来把握: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预扣预缴了个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
    (2)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3)预缴税款和应纳税一致;
    (4)不申请退税;
    符合上述4个条件之一,无论补税金额多少,都可以不办理汇算补税。都不符合的,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2.公司买了口罩配发给职工上班时候佩戴使用,计入福利费吗?
    答:建议计入劳动保护费。
    借:管理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提醒:
    不要误解为月3万元或者月10万元免征。
    4.企业租用员工个人车辆用于经营,支付租金的时候需要取得发票吗?
    答:不一定。
    1、企业租用个人车辆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对方为非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应当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发票(包括按规定由税务机关 的发票),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同时,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5.我公司每年都要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请问能否税前扣除?
    答:年底计提坏账,由于只是计提了,尚未实际发生,不得税前扣除。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注意:
    应收账款坏账允许税前扣除的三个条件:
    1、实际发生了;
    2、会计上做了损失处理;
    3、年度汇算清缴也做了申报扣除。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 第 25 号)第四条规定: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6.企业账面上欠股东个人应付款100万元,能否转为实收资本来增资?
    答:可以的。
    需要有股东跟债权方关于100万元债权的确认书,再就是股东会决议中约定债转股增资,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 100万元
    贷:实收资本 10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财税热点问题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做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 1.怎么确定一个人是否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答:可以按照这个原则来把握: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预扣预缴了个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2)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3)预缴税款和应纳税一致;(4)不申请退税;符合上述4个...

  • 9. 酒店式公寓如何缴纳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10. 外省公司在北京购入办公性质的商品房如何申报房产税?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后,申报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1.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 合伙企业在...

  • 答: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参考: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

  •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2.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 (一).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