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但是没有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工资,但是没有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 工资没有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可以的,工资都是预提的,预提的当月申报个税,做入成本费用,工资必须预提申报,如果不申报个税,几个月的工资一起发放,申报会产生不需要缴纳的个税,没有发放的工资,要按照产生的月份入账替员工申报个税。
  • 不可以,这是违法行为
  • 不可以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只要没有实际发放,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可以的,工资都是预提的,预提的当月申报个税,做入成本费用,工资必须预提申报,如果不申报个税,几个月的工资一起发放,申报会产生不需要缴纳的个税,没有发放的工资,要按照产生的月份入账替员工申报个税。

  •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当你签了自动离职的那一天,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没有工资拿了。工资这件事情很现实。

  • 答案:未发放的工资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解释:1.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含义: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应付给员工的各种薪酬。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等。因此,当工资尚未发放时,它仍然属于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薪酬,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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