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可 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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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因此,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只要没有实际发放,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只要没有实际发放,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很多小企业都存在这种情况,一般会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但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为了准确核算未发放工资的数量和预缴时扣除,所以每月按时计提; 2、年终奖提前计提。这种情况是年终奖一般是在1月份发放,但是在12月份先计提,这个计提数与发放数不一定是一致的,因为很多大企业的年终奖审批流程会很长,需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工资是需要计提再发放的。具体会计账务处理是: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等贷:应付职工薪酬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银行存款等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计提工资时(就是前文提到的企业拿来发工资的钱)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