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账务处理时,就已经计入成本,或者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了。
    所以,计算应交增值税,原则上只要纳税申报表最后应交的增值税与账务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相等即可,无需另作处理。
    当然,按顺序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有可能会要加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如本期进项税额转出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当期发生的,应直接在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果“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在以前纳税期已经抵扣,就应该冲减发现月份的进项税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直接不能抵扣。需要从全部进项税额里减去。
  • 法律分析: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能从销项税额中减去的进项税额。这些进项税额通常是由于企业购买的某些项目或服务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而产生的。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应当将其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具体来说,可以根据进项税额所属的项目或服...

  •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有: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3、不可抵扣的其他进项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法律分析: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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