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又用于生产免税货物的外购原料可否抵扣进项税,怎么划分

即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又用于生产免税货物的外购原料可否抵扣进项税,怎么划分
  • 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与相关应税收入额的合计
  • 税法规定,外购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在取得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当做进项转出。
    所以,在会计核算上要区别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如果不能区分,则按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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