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生产应税产品,进项税不用处理,等到销售时确认销项,抵扣销项税
生产非应税产品,应该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 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是:
第一种,生产应税产品,进项税不用处理,等到销售时确认销项,抵扣销项税
第二种,生产非应税产品,应该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原材料既用于生产应纳产品又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进项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是:第一种,生产应税产品,进项税不用处理,等到销售时确认销项,抵扣销项税 第二种,生产非应税产品,应该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增...
税法规定,外购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在取得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当做进项转出。所以,在会计核算上要区别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如果不能区分,则按比例划分
1. 用于非应税项目。外购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的非应税项目时,不视同销售。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而这些产品并非用于销售而是用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或日常办公等,这些都属于非应税项目,因此不会将这部分货物视为销售处理。这是因为货物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到外部,其为企业内部的业务行为,所...
1、公司为产品生产企业,购入配件的,应计入“原材料”科目,具体分录为:(1)购进原材料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2)如果后续领用配件用于售后服务: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 (3)如果领用于生产产品: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4)如果维修车间领用维修零配件...
会计中的外购是指企业从外面购买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以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会计学中,外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企业的采购活动。当企业为了开展业务运营,从外部购买必要的原材料、产品、或者固定资产时,这种购买行为就被称为外购。外购是企业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