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表外利息应该缴营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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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发放贷款收取利息收入与一般企业的银行存款滋生的利息收入有所不同。只要企业占用了银行的资金,就承担了还本付息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欠银行的钱,无论企业经营好坏,银行均对本息具有追索权。但监管部门基于监管和防范银行风险的角度考虑,允许银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贷款实行核销即账销案存,但银行继续保留追索权。财政部门也从防范风险和真实反映银行损益的谨慎性原则出发规定了银行利息收入确认的原则,而税务部门则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对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做出了税收的要求。
对表外利息征营业税,那么在贷款真正核销时,是否允许银行对已征过营业税的表外利息冲减当期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从公平的角度来讲,税务机关应该允许。但实务中如何去监管该表外利息的准确性,尤其在表外利息包含以往年度未缴过营业税的历史数据的情况,又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
对表外利息征营业税,那么在贷款真正核销时,是否允许银行对已征过营业税的表外利息冲减当期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从公平的角度来讲,税务机关应该允许。但实务中如何去监管该表外利息的准确性,尤其在表外利息包含以往年度未缴过营业税的历史数据的情况,又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
暂不征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金融服务下的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明确,“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
1、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2、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
因此,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对于贷款期限内(含展期)的表外利息应申报交纳营业税,抵债资产入账后,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先确认贷款表内外利息收入,再确认贷款本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两者产生时间性差异。贷款损失准备处理差异会计处理上,《办法》规定,银行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在资产取得时,不予冲减...
由于表内应收未收利息尽管未收到,却要计入当期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由于虚增营业收入而形成的虚假利润还要缴纳所得税,金融机构实际上是拿出一部分信贷资金垫缴税金,这造成了金融机构潜在的损失和经营风险。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经营管理,财政部1998年将应收未收利息计入损益的核算年限改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