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但又被我不小心作废了怎么办?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给对方重新开一张发票,让对方把那张作废的票退回来。
对方已经认证的那张作废发票看看可不可以取消认证。
如果能取消最好(一般来说进行认证的当天之内可以取消认证)。
如果不能取消,就让对方不要把作废那张票在报表中做抵扣(尽管已经认证了),因为国税局下个月会查那些虽然作废,但是仍被抵扣了的发票,为了对方不被处罚,你应当告知对方。 - 问你公司所属税局专管员最好。
- 问问税务局的专管员吧.这种情况一般没碰到过.
- 打12366问一下,有解决方法,对方当然不能给你了。没什么大事,我以前有个朋友也是这样的。他是解决了,怎么解决的我不太清楚,你打电话问一下吧!辽宁省是这个电话,别的省,我不太知道
“专用发票作废及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所以,你的作废操作是违反规定的,现在要做的是让平【购货方】去税务局办理【进项税转出】,退回抵扣联、发票联和转出通知单,而不是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能在月底前办结...
你给对方重新开一张发票,让对方把那张作废的票退回来。对方已经认证的那张作废发票看看可不可以取消认证。如果能取消最好(一般来说进行认证的当天之内可以取消认证)。如果不能取消,就让对方不要把作废那张票在报表中做抵扣(尽管已经认证了),因为国税局下个月会查那些虽然作废,但是仍被抵扣了的...
1.购方已认证,在认证次月申报前知道了销方对此票作废,就不要进行抵扣了。等购方双方国税局核实处理完毕后2.购方已认证,在认证次月已进行了申报抵扣,应购方国税局核查要求,向他们提供有关资料。等购方双方国税局核实处理完毕后,依核查结果进行处理:如销方虽然作废专用发票,但当月以无票收入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明确规定,购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不得退回给销售方。
你们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其次让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给你们认证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