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时的商品名称必须和进项发票上面的一致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发票进项名称和开票名称不一样可以,比如百货商场进项开的是大米,销项开的是油,只要进项上的货物是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不管单价是不是一样,都可以抵扣的。
附注:
1.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不一定。发票上的办公用品可能是一批。你可以将办公用品细化到某一种商品。比如买进来包括打印纸、笔等。你则可以按照明细开发票。
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
销售出去的货物名称必须与购进的货物名称一样,总不能进来黄瓜、卖出去茄子吧!
是,出和进要一一对应,否则容易引起稽查局的注意。
发票进项名称和开票名称不一样可以,比如百货商场进项开的是大米,销项开的是油,只要进项上的货物是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不管单价是不是一样,都可以抵扣的。附注:《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