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进项名称和开票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发票进项名称和开票名称不一样可以,比如百货商场进项开的是大米,销项开的是油,只要进项上的货物是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不管单价是不是一样,都可以抵扣的。
附注: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 建议最好保持完全一致,以避免相关部门核查带来的不必要麻烦(虽然结果未必影响,但毕竟需要时间、人力等资源配合)。【摘要】
开 时进项发票名称和销项发票名名称不一样可以吗【提问】
您好【回答】
建议最好保持完全一致,以避免相关部门核查带来的不必要麻烦(虽然结果未必影响,但毕竟需要时间、人力等资源配合)。【回答】
一、如果进项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与销售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完全、根本不符,对于商贸企业来讲,显然不行。
二、如果进项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与销售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虽然并不完全一样,但两种称呼明显乃是相同商品,且符合常规、惯例,则应当无妨。【回答】
发票进项名称和开票名称不一样可以,比如百货商场进项开的是大米,销项开的是油,只要进项上的货物是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不管单价是不是一样,都可以抵扣的。附注:《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肯定不一样。进项发票开的是原材料名称,开出去的发票是经过加工制造的成品产品的名称。
你这两个名字差不多的倒没事,如果名字差异很大,明显不是一个东西的就有问题,这样结转成本没法结的,在很多小企业中存在这个问题(进项发票是买的),建议把销项发票开成详见销货清单,然后清单上的就是你想开什么就开什么,再伪造一份清单(根据客户需要),清单模板网络上有 ...
可以不同,因为购进的有可能是原材料的名称,但开出的销售是成品的名称,但开出的成品的名称是要在你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名称,这样就顺理成章了。(如果你是做金属类的,就不可能开出食品类的发票)
不可以。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