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供货方收取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向供货方收取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   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如商场卖手机1000元购进,1000元卖出,商场按照销售额返还收入。】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举例】假定国美电器从厂家购买家用电器每台2000元(不含税),该企业又以同样价格2000元/台卖给消费者;厂家给商业企业返利200元。
      【解析】商业企业应冲减的进项税额=200÷(1+17%)×17%=29.06(元)
      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2000×17%-(2000×17%-200/1.17×17%)=29.06(元)
      【经典例题】 
      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2006年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确定销项税额
      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
      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
      【答案】AD
      【解析】商场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 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确定销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20.4-4.8/(1+17%)×17%=19.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20.4-19.7=0.7(万元)。
      【例题】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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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如商场卖手机1000元购进,1000元卖出,商场按照销售额返还收入。】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

  • 对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商业企业不需开具发票。此等收入应由供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取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此操作确保了商业企业财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准确性,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风险。

  • 1,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

  • 商场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_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平销返利活动中,商场从供应商手里收取上述返还资金,其实并不是销售收入,而是对进销差价损失的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对购进成本价的让步,自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

  • 136号)规定,商场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_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平销返利活动中,商场从供应商手里收取上述返还资金,其实并不是销售收入,而是对进销差价损失的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对购进成本价的让步,自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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