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率变动 用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 【案例】
A公司2013年10月成立,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3年12月厂房建成投入使用,其中1200万元没有取得发票。厂房按20年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2014年会计利润为500万元,除厂房折旧外,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40万元;到2015年2月取得厂房发票600万元,2015年会计利润200万元,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50万元,除固定资产折旧外,再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6年,A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取得固定厂房发票200万元,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30万元,会计利润300万元,此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相关的业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1、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第十八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2、会计处理
2014年所得税计算(单位: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40+60)*25%=150(当年折旧调增6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
作账:
借:所得税费用 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2015年所得税计算(单位:万元):
应交所得税:(200+30-30+50)*25%=62.5(当年折旧调增600/20,同时调减2014年对就资产的折旧调减3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30-30)*25%=0
作账:
借:所得税费用 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2.5
2016年所得税计算(单位:万元):
应交所得税:(300-20+20+30)*15%=49.5(200万元部分2014年、2015年调增的折旧20万元,本年调减,同时没有取得发票的部分400万元当年计提的折旧20万元调增);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60*15%=9万元,实际余额为15万元,需调整6万元到所得税费用中;
作账:
借:所得税费用 49.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9.5
借:所得税费用 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
(盛老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税率变动为预期变动,则上期末在确认递延所得税时,是按照变化后的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因为确认递延所得税时,是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此时就无需调整期初递延所得税。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所得税税率变动,递延所得税,可以帐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这是因为:递延所得税是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的时候,为了调整核算差异的。按照这一种核算的方式,合营企业需...
会计折旧额 = 100 * (5 / 15) = 33.33万元 账面价值 = 100 - 33.33 = 66.67万元 税务折旧额 = 100 / 5 = 20万元 计税基础 = 100 - 20 = 8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0 - 66.67 = 13.33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33 * 30% = 3.999万元 (假设企业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
在所得税税率保持不变且不存在永久性差异时,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而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因此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
企业当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3%)万元。20×4年末公允价值为300万元,根据20×4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从20×5年1月1日起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要求计算当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 方法1: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300-240)×25%(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