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发票开票单位与付款人不一致,如何处理?我司是开票收款方,有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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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出口发票是用来出口报关,然后报税做退免税用的,不是用来对银行收付款。这个发票是国家税务机关为了控制出口退免税而让出口企业在出口报关时用的,但实际上不方便,所以大家很少用它来出口,只是在报国税时才开一份,可以说只是被控制在与国税有关系的业务流程中,而一旦离开国税,像海关,商检,外汇,银行等部门都用不到,你如果想用也可以,没人管,但很不方便。因为它的开具是以出口实际为基数的,不能乱开,否则就会连累后续的退税,免税等。故大家都很少用它,就是这个原因。
再次,这个出口发票与实际中的 ,普通发票,地税发票等等吧国内环节流转税发票不同,它只在外部流转,不参与财务上涉及的国内流转。故与付款,来款都没大关系。但如果你天真的到国税去问,人家肯定会告诉你一定要守法,付款人必须是你出口发票上的收货人。
但实际上,国际贸易很灵活的,不是国内那么单调。付款人,可以是客户,也可以是客户指定的任何人,所以出口发票上的收货方与应为此票货付款的人可以不同的。
最后,我看你问的问题有点怪,怎么出口发票的开票单位与付款人不一致。这个很正确。没有错,出口发票的开票单位应该是实际货物的出口报关方,而付款人则应该是出口发票上的实际货物收货人,二者肯定不一样,如果一样,那才怪了呢。你公司是开票收款方,有出口退税,说明你还是国内会计思维,要换成涉外会计的思维,对于出口发票的开立不是像国内发票那样的,它是专门用来出口的,那叫出口专用发票,只涉外不对内,当然有退税。记住不对内,如果你要是想给国内公司开的话,就不要开出口专用发票了,开国内的 就可以。但是你要问,你怎么办?你当然是出口了,你要开出口专用发票用来报税退税的,除了这点,这个发票没别的用途。
还有什么不明白,请提出 - 这诚是说你单位与对方约定的价款是不开票的,要是对方需要开票要另加税点,这种情况就属于价外收取不能单独计价的费用,在开票时按此公式开票额=不开票价款(/1-开票收取费用比率)计算开票额。
提议:以后与对方谈价格应报开票价(含税价),否则这种行为是属于隐瞒收入是偷税行为。 - 没关系的,税务局又不看你的银行收款单。有的单位就是两个名字,经常这样的。
这个很正确。没有错,出口发票的开票单位应该是实际货物的出口报关方,而付款人则应该是出口发票上的实际货物收货人,二者肯定不一样,如果一样,那才怪了呢。你公司是开票收款方,有出口退税,说明你还是国内会计思维,要换成涉外会计的思维,对于出口发票的开立不是像国内发票那样的,它是专门用来出口的...
不可以的,三流得一致,审计也通不过.。签合同的单位和开发票的单位不一致也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属于涉嫌虚开发票,签合同与开发票的单位应当一致。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贵公司可以将开具错误的发票退还对方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一、主要是有可能涉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涉嫌 发票。但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常见,原则上合同与谁签订就由谁开具发票,至于实际收款人与发票开具方不同,一般需要由这两家单位共同盖章出具一份委托收款函即可。二、税务部门的要求总结一句话:三流一致。发票流、现金流、物流必须一致。即销售方,开票方...
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必须要求我们的收款人重新开票,不然就会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被相关人员查到会予以一定处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