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113号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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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网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或者等到上午9点半拨打当地的12366询问即可。或者拨打010-12366(北京的12366)询问即可。
财税[2009]1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目前继续有效,仍然适用。
财税〔2001〕113号 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
有效。根据查询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得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杠113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批发和销售种子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所以财税2011年113编号是...
有效!! 我们种子公司还在用。
他是对增值税中固定资产的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并不是在发布后生效,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