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对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怎么申请复评?

企业如对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怎么申请复评?
  •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税务机关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逐步开放D级纳税人名单及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 根据《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级别对企业十分重要,它影响着企业的运营与纳税,对与之相关的事宜,财务人务必提前了解,以备不时之需!

  • 根据《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

  • 可以申请复议,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信用复评的机制。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详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望采纳 ...

  • 可以申请复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 纳税信用复评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办理途径 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提交复评申请。 3. 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怎么办?纳税信用补评 1.如您因为以下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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