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的关联债资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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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税法的规定就是,如果是关联方的,如果可以证明相关交易符合独立性原则或者,则可扣除。如果不能的话,那么会有2个限制,一个是债资比会有限制,一般企业是2比1,金融企业是5比1。第二税率会有限制,一般不得超过银行同期的利率。
本企业职工应该算是非关联的自然人,扣除有两个条件,一个是签订了借款合同,另外一个是必须符合银行同期的利率 - 首先你得知道这个地方的股东是有关联关系的,你题目中少了一段话 就是该股东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是300万元,这个时候用12%计算出的的总的企业向该股东借款的数额500玩万,小于权益性投资额的2倍即小于600万,所以这个地方就不存在总量限制的问题了,那么这个时候要考察该企业在会计上对费用处理时候是把利息据实扣掉了,但是税法上不行,需要调整,那么就要用银行利率8%去计算500万的利息是多少,计算出来是30万,净利润中扣的是45万,就要调增15万
首先你得知道这个地方的股东是有关联关系的,你题目中少了一段话 就是该股东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是300万元,这个时候用12%计算出的的总的企业向该股东借款的数额500玩万,小于权益性投资额的2倍即小于600万,所以这个地方就不存在总量限制的问题了,那么这个时候要考察该企业在会计上对费用处理时候是把...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受债资比2:1的限制,这里的债资比的投资金额是指实际已到位的资金。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其他2:1是指,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债资比不能超过2:1。《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
其次,计算超过规定债资比的利息支出。根据计算,A公司的关联债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超出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最后,计算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的全部利息支出金额,总金额为40.82万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指出,财务公司应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制定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避免协助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