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向自然人股东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企业所得税向自然人股东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自然人应该为公司申请 发票,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或者自然人自行申报缴纳个税。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 会计对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得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需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要约定利率、借款金额、还款日期;
    2、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要取得发票入账。
  •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中的规定处理。对于向股东或其他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必须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

  • 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向自然人股东的借款利息,是一项细致而合规的税务操作。深圳市税务局的指引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借款利息只有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通知》的前提下,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合法扣除。关键的一点是,关联方借款利息的扣除必须基于真实、合法且不违...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

  • 再者,自然人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当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借款时,发生的利息支出的处理需考虑本金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借款本金在企业注册资本50%以内的部分,其利息支出可按不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扣除。然而,超出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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