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不同 分录是调整所得税费用还是应交所得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是多少就多少,不可能调整
所以实际上需要调整的是所得税费用
以你例题来说,
假设利润为100000元,则应交所得税为100000*25%=25000元
现在允许折旧额为150000,即可以调减150000-87500=62500元
也就是说,应税所得=利润-调减=100000-62500=37500元
那么,应交的所得税就应该是37500*25%=9375元
直观看起来,好象是减少了所得税25000-9375=15625元
但实际上,因为所得税费用应该是按利润总额来计算的,所以,按利润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是25000元,但只需交9375元,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这个递延负债,所以将按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税法计算的实际要交的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总的分录是:
借:借:所得税费用 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375元
本题只分析差额,也就是说,上面分录分为两步
一是按税法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已经做了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9375
贷:应交税费 9375
剩下的差额如何入账,当然就应该是
借:所得税费用 156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
换一个角度来解释,
应交所得税反映的是与税局的往来(负债),他应该按确认需要交的金额入账
所以,负债科目不应该承担会计与税法计税基数差额引起的变化
本质上,这个变化还是反映在损益科目里来核算,所以用所得得税费用科目。 - 书上的答案是正确的
因为税法认可折旧额大于会计的折旧额
造成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62500
也就是说这部分虽然现在不纳税 将来也是要纳的 当年虽然不用交所得税 但这部分税金应该提前确认到当年损益
所以 确认所得税费用 同时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未来需要实际缴纳所得税时 再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 就不会影响未来当年的所得税费用
你说的那个分录也可能 看怎么做分录了 比如 当年会计利润是400000
方法1:
借 所得税费用 10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625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
方法2:
借 所得税费用 84375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4375
借:所得税费用 156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
当然更正确的做法两个分录合并,实际一般实务都是合并的
借 所得税费用 10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4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
其实这个合并的分录更好理解些
方法1和2其结果一样 其实就是一个所得税直接法和间接法的区别
不知道是否说清楚了 码字辛苦 满意请采纳 不满意等高手来解答
但实际上,因为所得税费用应该是按利润总额来计算的,所以,按利润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是25000元,但只需交9375元,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这个递延负债,所以将按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税法计算的实际要交的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总的分录是:借:借:所得税费用 25000 贷:递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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