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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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支付给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其他单位,非母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 可以的。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 政府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担保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担保费用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账款—某某单位。担保费用实际支付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付账款—某某单位,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如果属于与企业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则可以税前扣除。如果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则不能在税前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
法律分析:贷款企业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可以税前扣除。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向银行借款而发生担保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支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