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其他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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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 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13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免征企业所得税。13项政府性基金
(收费)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
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事业附加费、邮电附加费、港口
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
运输业营改增后适用11%增值税率,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十、本公告自2016年9...
税务人员告诉王女士:“营改增”后,不仅是随军家属,国家政策对于特殊群体,比如就业失业登记人员、退役士兵、转业干部、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都延续了,纳税人只要符合政策,都可以到国税局申请备案,继续享受优惠。像王女士这种情形,餐饮店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依旧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到3年期...
法律分析:营改增后,营业税没有了,从2016年5月1号起,实行全面营改增,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从此营业税将永久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是对在 境内提供 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