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增值税免税已审批,还需每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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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减免增值税,每年的2月底前需要进行减免税备案。
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
饲料企业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经过畜牧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审批,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免税。企业所得税等所得税是不免征的。饲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均应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饲...
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办理免税的规定予以取消。为了加强对免税饲料产品的后续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将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其所在地...
一、增值税减税、免税手续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办理完毕,一年一办,一次审批有效期限为一年。凡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明文规定的增值税政策性减免税项目属分局审批权限的在每年3月底前办完,属市局审批权限的分局在4月底前将资料上报。二、对部分一次性销售减免税的货物,可按次在发生该项行为的一...
1、 进口或国内生产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2、饲料产品增值税免税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饲料生产企业,每年需向基层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报告,并提供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有关资料,由基层及县级主管国税机关(以下简称“主管国税机关)对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情况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