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部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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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确认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以下四项: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确认的现行有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有以下二十五项:1.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3.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审批;4.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5.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6.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7.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8.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9.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10.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1.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1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13.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14.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20%、国家征用房产或收回土地、因城市规划纳税人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审批;1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16.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税审批;17.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 票纳税人认定;18.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及退税、免征营业税审批;19.对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20.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批;21.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退税的审批;22.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23.对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批;24.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25.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过国务院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从100多项减少为20多项。对于这些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还可以继续精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和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来进一步研究、探讨并作出判断。
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税务行政许可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 就这三项了
包括:税务登记管理、申报纳税、报税认证、发售发票、税务行政处罚,负责所有涉税审批事项的受理、传递、督办、反馈、向纳税人通知审批结果、向纳税人返还审批件、税务咨询服务及征管资料管理等业务,这就需要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税收业务知识和各应用系统操作模块,才能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截至当前,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
比如增值税是由国税局管理,而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二、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的国地税与国地税局办理的业务一般没有区别,但是,许多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要是 这些简单的业务,其他业务需要到国地税局去办理,不过也有许多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涉税业务都可以办理。这只能以当地国地税局的答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