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税发的定额餐饮发票还能否入账使用?

营改增后地税发的定额餐饮发票还能否入账使用?
  • 现在已经不能再使用了。营改增后,过渡期发 票规定如下:1、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 票。2、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 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 不可以。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企业发放发票。对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

  • 营改造试点城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照总局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 不能。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可能在以后很长时间内这个票种会继续存在,不过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从2016年6月30日止已停止使用了。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

  • 不能使用了,没有用的要去缴销,现在定额发票都是国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