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和两税法的区别,及有何进步?

租庸调和两税法的区别,及有何进步?
  • 你好,据我所知:
    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
    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
    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
    坏,农民受田普遍不足。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
    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不通了。780年,唐政
    府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每年分别在夏秋两季征税。它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根据每年的开支确
    定赋税总额然后摊派征收;以779年的垦田数作为摊派税额的标准;租庸调和其他
    杂税全部取消,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征收地税和户税;商人在所在的州县纳税,
    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
    两税法的特点是从按丁征税转为按财产征税。它从法律上取消官僚地主的免税特
    权,扩大了征税面。同时,它将各种赋税加以合并,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是
    税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两税法一直实施到明朝中期,颁行“一条鞭法”
    后才废止。
  • 你好,据我所知:
    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均田制逐渐遭到破坏,农民受田普遍不足。政府又不断加重赋税,致使许多农民破产逃亡,政府控制的纳税人数越来越少,财政收入减少。这样,租庸调制行不通了。780年,唐政府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规定每年分别在夏秋两季征税。它的主要内容为:政府根据每年的开支确定赋税总额然后摊派征收;以779年的垦田数作为摊派税额的标准;租庸调和其他杂税全部取消,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征收地税和户税;商人在所在的州县纳税,税率为资产的三十分之一。
    两税法的特点是从按丁征税转为按财产征税。它从法律上取消官僚地主的免税特权,扩大了征税面。同时,它将各种赋税加以合并,体现了赋税的发展规律,是 税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两税法一直实施到明朝中期,颁行“一条鞭法”后才废止。
  • 制度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条件 均田制实施(国家对土地的有效控制) 均田制破坏(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 目的 巩固统治、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缓和矛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叫“租”; 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调”;纳绢代役叫“庸” 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季、秋季两次收税。 意义 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和进步;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财政收入,按各户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作用 荒地被开垦,人口增加,巩固了唐政权。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人,由于地主把赋税转嫁给农民,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阶级矛盾仍未解决.
  • 通俗点讲,租庸调,交钱,交物,服徭役。两税法,大部分税都可交钱搞定。
  • 唐初,征收赋税沿袭北魏的租庸调制。租庸调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可以用绢或布代役,叫作“庸”,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
    唐朝建国以后,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增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安史之乱以后,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土地兼并更是剧烈,加以军费急需,各地军政长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种名目摊派,无须获得中央批准,于是杂税林立,中央不能检查诸使,诸使不能检查诸州,赋税制度非常混乱。
    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古诗云:“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该诗所指的赋税制度是两税法。
    ……
    井田制----初税亩——均田制——输籍法——租庸调——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 一、做法不同:1、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2、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二、影响不同:1、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中以男丁为征收对象,向其征收定额的赋役,即是说国家的收入取决于丁的多少...

  • 1、性质: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2、影响: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租庸调制使税收可以田亩为征收对象,确保收入来源,故租庸调不得不破坏。

  • 你好,据我所知:简单地说就是将以人口数纳税改为以资产的多少来纳税 唐朝前期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源于北魏到隋朝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调、力 役制度。租庸调制的特点是以丁为征收单位,不服徭役可以折“庸”代替。这个定制为唐王朝聚敛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随着土地买卖和兼并的盛行...

  • 两税法和租庸调制最大的不同是征税标准不同,租庸调以丁为计算单位,贫富负担不均。而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

  • 租庸调制是隋唐以来的政治制度,及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代替服役,但这在隋朝时仍有年龄限制,到唐朝使庸不再受年龄限制。两税法是每户按资产的多少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次纳税。是 一条鞭法。即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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