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2023

增值税起征点2023
  • 一、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相关政策 开始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年36号文,现行有效)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年36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年76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年13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21年11号文,过期失效) 也就是说,目前有效的条款仅是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相关政策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经查询,各地税局都是按上限规定本地的起征点。
  •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

  • 2023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30万元,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低于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根据《2018年增值税法》及财政部等多个政策文件,从2019年开始,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逐步提高。2020年至2022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25万元。到2023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

  •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六、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八、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

  • 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重新回到了10万/月。原来无限额全免增值税到期,变成了10万。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及以下的,直接免征增值税。如果按季度征收的,每季度30万额度免征增值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这个优惠包括3%和5%,但只适用于普票,开专票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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