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票:进项增值部分是否按1.5交税票?

增值税票:进项增值部分是否按1.5交税票?
  •   没有1.5%的增值税率,现行一般纳税人的是17%,13%,小规模纳税人3%,另外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6%,4%的优惠政策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说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三)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 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 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 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 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0)、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 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四)二甲醚。
      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 卖货交销项税,进货抵扣!
    比如你卖1000块的货物,这里指的是不含税的,交销项税1000*0.17=170,你进货时取得专用发票,上面标明税额是150,这样你实际应该交 170-150=20元,不存在你说的1.5%问题!
  • 不太理解你说的是什么!
    缴纳增值税 = 开出 的税额 — 进项抵扣增值税的税额
    你说的税票是什么?印花税吗?
    如果你说是进项增值税,就说明你是买东西的,要在合同上贴印花税票的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比如你卖1000块的货物,这里指的是不含税的,交销项税1000*0.17=170,你进货时取得专用发票,上面标明税额是150,这样你实际应该交 170-150=20元,不存在你说的1.5%问题!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不能只抵扣一部分。根据规定,超出标准的住宿费用,仅作为个人消费,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若需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元,付给员工206元,则应进行抵扣。对于300元的住宿专用发票,作为“一张”专票,应“全额”认证,产生进项税额9元。然而,由于超标100元,仅能抵扣6元进项...

  • 不能。按照规定,超出标准的住宿费不属于企业应该负担的,只能算作个人消费金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该抵扣6元进项税额,付给员工206元。应该通过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进行处理。取得300元的住宿专用发票,由于是“一张”专票,应该是“全额”认证,也就是产生进项税额9元,由于超标的100元不能抵...

  • 算增值税时要用1加上税率(1+0.17),这是因为该金额含有增值税的原因,增值税是价外税,应分开核算,相关公式如下: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销售额+销售额*17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 不需要一一对应啊。首先看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直接按照销售额X3%来计算应交的税费,但是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入时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额,销售时也是凭你计算完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核算销项税额,月末就把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可以得出应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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