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货物视同销售对吗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货物视同销售对吗
  • 正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因此,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货物视同销售是对的。
  • 因此,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货物视同销售是对的。

  • 也就是说,购进的货务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按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不能视同销售。其他的情况是视同销售的。

  •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集体福利...

  • 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6...

  •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留抵税额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用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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