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而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请问为什么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而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 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是为了防止重复征收。
    用于直接销售的,前面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缴,直接计入成本可以避免重复征收。
    而用于继续加工的,销售实现时的消费税,要用你之前计入应缴交税费借方的部分进行抵扣,所以不计入成本。
  • 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消费品,不用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你委托加工的时候交的消费税,就不存在抵扣问题,应该直接计入成本
  • 1、委托方自身销售能力强:委托方可能在销售方面具有很强的实力和经验,因此可以直接将加工成品出售,以获得更高的利润。2、委托方需要迅速回收资金:如果委托方需要迅速回收资金,例如用于偿还债务或投资其他项目等,可能会选择将加工成品直接出售,以获得更快的现金流。3、委托加工合同中没有规定:如果委托...

  • 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是为了防止重复征收。用于直接销售的,前面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缴,直接计入成本可以避免重复征收。而用于继续加工的,销售实现时的消费税,要用你之前计入应缴交税费借方的部分进行抵扣,所以不计入成本。

  •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

  • 根据我国 消费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了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应 纳税 额的办法,这实际上是将应由委托方收回后销售时应纳的消费税提前到加工环节征收。这样规定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就...

  • 然而,如果委托加工的产品在收回后还需要再加工后出售,情况会有所不同。这时,由于先前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按照差额抵扣再次生产的消费品应缴税款,这部分税额不计入成本,而是作为税收优惠体现。因此,对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产品,消费税计入成本是合理的,而对于需要再加工的情况,则需区分对待,以体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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