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电视,已进项税抵扣如何做会计分录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首先,购进企业应该是一般纳税人:
1、如果购电视,用于职工福利,比如用于职工餐厅、职工娱乐室等,按现行税法及增值税相关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如果购电视明确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如:车间工艺监控、厂区监控或办公会议室设备组件,则可以进行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购买的电视机只要不是用于以上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可以抵扣。 - 企业购电视,已进项税抵扣做会计分录步骤:
1、购电视,用于职工福利,比如用于职工餐厅、职工娱乐室等,按现行税法及增值税相关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购电视明确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如:车间工艺监控、厂区监控或办公会议室设备组件,则可以进行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还情况是有一种购买的电视机只要不是用于以下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可以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首先,购进企业应该是一般纳税人:
1、如果购电视,用于职工福利,比如用于职工餐厅、职工娱乐室等,按现行税法及增值税相关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如果购电视明确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如:车间工艺监控、厂区监控或办公会议室设备组件,则可以进行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购买的电视机只要不是用于以上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可以抵扣。 - 你这个问题有点宽泛,不同类型的企业购入电视机处理方法不一样,同一家出于不同目处理方法也会不一样;
比如说:
小规模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含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
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用: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只是不知道你的“已进项税抵扣”是什么意思?
企业购电视,已进项税抵扣做会计分录步骤:1、购电视,用于职工福利,比如用于职工餐厅、职工娱乐室等,按现行税法及增值税相关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如果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购电视明确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如:车间工艺监控、厂区监控...
企业购电视时,处理方式需依据税法及增值税规定。若电视用于职工福利,如职工餐厅、娱乐室等,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已抵扣则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若电视明确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如车间工艺监控、厂区监控或办公会议室设备组件,则可进行抵扣,...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随后,当材料入库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接着,继续记录进项税: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这样的会计处理可以确保进项税的准确记录和抵扣,同时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的时候不需要单独做分录进行调整,企业购进货物的时候,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到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实际认证后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企业在月末时,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做如下分录进行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