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解读
- 亮点一:所得税减半传递“强烈信号”《意见》明确提出,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亮点二:政府采购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意见》提出,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亮点三:融资渠道“由窄变宽”《意见》提出诸多可操作的做法。比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意见》还提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如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亮点四: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意见》重申和新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税收政策方面,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可按规定加速折旧;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其进口自用设备以及相关技术、配套件和备件,可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支出方面,国家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公共技术研发服务机构等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
为全面践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
从国家到地方对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很多,下面介绍一些近期及重要的政策:重要政策: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3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参考:近期优惠政策:2015年3月3日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共分十条,分别为明确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