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税法规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的“视同销售”行为中包涵你所说的。
你可以简单一点理解,比如说,企业本来是要拿那些货物出售的,应该交增值税。但是企业用在其他的地方,不出售,不产生销售额,也就意味着没法计算销项税额。应为有税法上这个的漏洞,所以国家就出台了视同销售这一销售行为,把其并在销售范围内,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就要计算进去。
增值税的增值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部分,当其值大于零时,需要交纳增值税;其值小于零可以讲进项税留到下一期继续抵扣。即使本期未发生销项税额,其都必须进行纳税申报。 - 个人的理解是:
举个例子
A公司是生产月饼的。B公司向A公司买月饼,再卖出,B公司要交纳增值税;为啥A公司不交,所以A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要交纳增值税。为了保证税收公平。 - 这是税法的规定
是为了防止企业将应税产品用于所谓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偷逃税款。 - 这是《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的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第4款规定: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试同销售。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表述,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点:①税法调整的对象与会计处理对象是同一事项(即企业处置其资产)的行为;②企业对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根本区别就是:会...
一、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没有收益,只按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而对外投资纳税人是有回报的,得到了对方的股权,所以要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结转相应的成本,这样就会有一个销售毛利。但是税法规定要视同收入。二、视同销售,是为了防止公司少缴税金。这种规定只强调税务的问题,所以一般不会强调公...
税法规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的“视同销售”行为中包涵你所说的。你可以简单一点理解,比如说,企业本来是要拿那些货物出售的,应该交增值税。但是企业用在其他的地方,不出售,不产生销售额,也就意味着没法计算销项税额。应为有税法上这个的漏洞,所以国家就出台了视同销售这一销售行为,把其并在销...
因为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在起初购入原材料等时有一个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这样就减少了应交增值税的数额 如果你将自产等货物无偿赠与他人,抵扣的增值税就无法抵扣销项税。这样可与逃税有异曲同工之销。所以赠送时视同销售,用本身的成本计入销售收入,并按照物品的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
因为对外捐赠根本就是损失啊!你看看其他情况,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就是视同销售。对外捐赠根本不视同销售!!!再说一遍,对外捐赠不视同销售!!!对外捐赠的本质就是就是非日常营业活动重中的非正常损失啊!所以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