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2
- 2022年8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6%→免税,3%→免税!全了!2022年增值税优惠!1、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4、生产、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重点: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二、本公告所称生活 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进行加计抵减。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 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高至1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自2023...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4、生产、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对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扣除,则是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
生产、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