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不小心作废了,但对方已抵扣,请问如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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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票不小心作废了,但对方已抵扣,请问如何处 这种情况下,收票方其实是无法做进项抵扣的,即使当时显示抵扣成功,但后续还是无法抵扣(时间差的问题),因此应该由收票方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申请重新开票;而开票方在确认作废成功后,可以重新开具发票给对方以作抵扣之用。
已认证但未抵扣的增值税票被对方作废了 经常发生这种事件,购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然后销方可能是误操作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故意将该发票作废。这种进项票购方是不能抵扣的,就算本月你认证通过抵扣了那下月稽核比对时将属于比对不符发票而不能抵扣需作进项税转出。现在你应该将发票退回销方叫他重新开票给你认证抵扣,而原来认证的那张票不抵扣就是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小心抵扣联印上字了能作废再开吗 是你给别人开的么?当月开的可以直接作废,以前开的可以先红冲再作废。
销售方作废了购进方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是在抵扣当月做的转出,如果是5月的发票你可以在这个月报税之前把转出的账做了,早点做比较好吧。我们这里税局是要我提供了跟这笔业务有关的所有资料影印件盖公章,凭证、发票、购销合同、入库凭证等等,具体还是跟你们当地的税局沟通比较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开出方又作废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抵扣,开出方又作废了,抵扣方做进项转出。同时作废方接受处罚。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但是作废了,在作废钱对方抵扣了,怎么办? 方法一、如果没有跨月,你方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发票作废证明,传寄给对方单位,对方单位凭该证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已抵扣发票的冲销; 方法二、如果已经跨月,你方直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将红字发票两联次传寄给对方单位,由对方做出红字冲销处理; 对方单位是不能单方面做出转出处理的,因为作废后该发票根本不能作为有效原始凭证入账,必须申报税务机关。
购买的 已抵扣,对方作废了,有什么风险 风险大大的 这样做会成为失控发 票 税局会追查 抵扣方需要想税局作出说明 并进项转出 足额补交税款 涉嫌虚 开发 票的 要进一步处罚
你好 请问 普票给客户已经开了,后又不小心作废了,作废票 把全部发票收回作废。如果收不回,要报告税局并在指定报纸上宣告作废。
跨越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未抵扣怎样办理 跨月了 是不可以作废 的 不知道你是怎么作废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已作废,买方可以抵扣吗 销售方已作废的发票,购入方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具,购货方在收到后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和凭证制作。若销售方不慎将发票作废,购货方将无法得知此发票已被作废的信息。发票的传递与使用过程保持单向,因此,作废通知不会直接传给购货方。购货方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依据已接收并确认的发票信息进行操作,因此在发票管理中,应特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依据销售货物的具体明细和金额,在与购货方的数据核对无误后开具。购货方收到发票后,可以进行发票的勾选确认以及凭证的制作。若销售方不慎将此发票作废,购货方将无法得知此张发票的具体信息。一旦销售方决定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会自动更新状态,使得该发票不再有效。购货方...
因为对方已经认证了,所以你作废了重新开具一张给对方是对的,但不必再开红字发 票了,否则你这笔业务变成没有销售额了。对方只要正常再认证抵扣你重新开具的发 票,并在申报本月增值税时对你作废的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即可,开红字发票绝对是错误的。
如果没有跨月,对双方企业基本没有任何影响,作废不入账就行了,如果跨月已经记账申报,那就需要红字冲销调整账目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3]96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