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哪些资料需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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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下面几项:
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是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三是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身份证签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签证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提供的清算资料后,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且报送的清算资料完备的,予以受理;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完备的,应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报,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清算资料后,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
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二是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
土增清算需要的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权属资料等。以下为具体所需资料的解释:1.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这是政府或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初步审批文件,包括项目的规模、用途、投资等重要信息。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依据之一。2. 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权属资料。这些资料是关于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申请报告;(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二);(三)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居民个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四)购入土地、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买卖合同或其他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和发票复印件;(五)转让土地、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买卖合同或其他有...
(1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4、纳税人应准确、据实填写各类清算申报表和相关表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清算鉴证的,在《鉴证报告》中应详细列举清算项目的收入、扣除项目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鉴证信息。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
(七)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八)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九)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十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十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