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会税法平销返利增值税问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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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甲企业:不做增值税税务处理
乙企业:进项税额转出0.85万元。按照税法的定义,乙企业是冲减进项税额。
综上,面对注会税法中的平销返利增值税问题,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所处的角色(即甲企业或乙企业)采取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正确的税务处理不仅关乎企业经济效益,更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石,因此,企业应积极学习和理解税法规定,确保财务操作符合税法要求。
乙企业:进项税额转出0.85万元。按照税法的定义,乙企业是冲减进项税额。
平销返利中,消费税是不存在返还的,也就是在销售时按销售价计征了消费税,生产企业再返还给商业企业返利时,不得扣减这部分的消费税。
(3)甲企业本月依据乙商场上年销售电视机的销售额按l%的比例返还现金5.85万元,甲企业未开具红字发票。乙商场收到返还的现金后,向甲企业开具了普通发票。这一小题属于平销返利式的销售。返还的现金需要扣除当月的进项税。
(1)因为”尚未给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这部分进项税不算在3月份当期。(2)这部分其实是一个以物易物的交易。相当于包含了两部分,一是甲卖给乙电视机,而是乙卖给甲金银。第一部分因为”尚未支付“,所以暂不抵扣进项。第二部分属于乙的销项。销项税额为1.7万元。(3)此处是平销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