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偏低调整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法律分析: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承担举证责任。
需要。土地增值税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税务,对于土地增值税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缴纳,符合土地增值税的一个缴纳条件的,往往也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的税。如果土地增值税的收入太低,税务局可能会采用核定的方法来确定应纳税额。核定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税务局向纳税人发出核定书,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土地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税务局对纳税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清算后再转让的房地产, 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
情形一、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给甲公司一栋商用办公楼,合同总金额1200万元(不含税),发票开具不含税金额也是1200万元,但甲公司尚有100万元的购房款一直未支付。那么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该房地产公司收入额应按多少确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